“换妻广告” 谁的惊天创举?

 编者按

 

    近日,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的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顿时,这一策划引发了众人的争议。有些人认为,“换”个老伴回家,真的很不错,这个广告充分利用了语言表述的歧义,巧妙地将“换装”与“换老伴”黏合成临时的同义,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求新求异的审美心理。有些人则认为,“换妻”是法治和伦理的双重沉沦,这样的创举胆大不知羞耻,公众表达虽然还有拓展的空间,市场主体还有弄潮深耕的必要,但国人也有谨言慎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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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某报登载“换妻广告”引争议

    日前,西安某报在4月29日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一时间在各大论坛网友吵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表示,这样的创举胆大不知羞耻,而策划者表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

    记者在某论坛上看到网友贴出的4月29日该报头版版面图,头版这则“换妻广告”的标题是《惊天创举,勇换老伴》,内容为:“5月1、2日,现场将展开‘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活动。换个不认识的老伴回家,你敢吗?”凡年龄在45岁-60岁之间的夫妻可提前报名参加。[详细]

 网友调查

 “换”个老伴回家,真的很不错

  这一广告,充分利用了语言表述的歧义,巧妙地将“换装”与“换老伴”黏合成临时的同义,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求新求异的审美心理。确实是一起不错的广告策划。

    可是,这样一次“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的换装活动,被有人别有用心地歪曲为极易引发争议的“换妻”广告。[详细]

    不妨多些“换妻广告”般幽默

    从这则所谓“换妻广告”引发一片争议来看,由于现实生活的种种压力导致公众心态过于沉重,缺少生活的幽默感与审美观,遇事往往爱往坏处想。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在不断加快,大家都需要“轻松一刻”,不妨多些“换妻广告”这样的“幽默创意”。  [详细]

“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

     近年来,挑战人们伦理底线的“换妻”,即交换配偶满足淫欲的不道德行为遭到了社会各界的严厉批判,“换妻”一词也成了公认的贬义词。就因为把“换个老伴回家”歪曲为人人闻之色变的“换妻”,才诱发了各界了对西安的这次公益活动的创意的强烈抨击。  [详细]

“换”个老伴是道德沦丧的“换妻”?

     活动主办方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只是换装,是为了给老伴以新鲜感,培养相互之间的持久吸引力,避免夫妻间的审美疲劳的公益活动。细细考察整个广告,根本没有出现极易引起误解的“换妻”一词。正因为如此,中老年人才会踊跃参与。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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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广告低胸女卖楼:“再低,就不可能了”

  当前的舆论界,无论面对什么事,第一反应就是讨伐,就是痛斥,几乎成了条件反射,似乎不如此就不能显出自己正人君子的风范。本来的事件中没有某种值得抨击的含义,也要凭空捏造一个供人抨击的靶子。为了给自己空疏的立论寻找依据,挖空心思地以己度人。这样,就很容易如鲁迅先生所嘲讽的: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持论是否公平,也就置之度外了。  [详细]

 “换妻”:法治和伦理的双重沉沦

  我们的社会文化语境处于激烈的变革期。在此期间,我们的市场主体和每个个体,在个人表达和市场耕耘中显得过于放纵,甚至自由化到置法律、道德和市场基本原则都不顾的极端状态。所以,公众表达虽然还有拓展的空间,市场主体还有弄潮深耕的必要,但国人也有谨言慎行的责任。须知,本来不能碰触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已经被泛滥的自由击溃到无形。  [详细]   如果广告内容污秽不堪,严重挑战现有法治规则和普世伦理准则,这样的文化操作则是庸俗恶劣的。  [详细]
  虽然所谓的“换妻”被证明为只是一个庸常的“换衣”游戏,但实质“换妻”的证伪并不能消弭其社会影响。  [详细]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或许社会生活里果然存在着 “换妻游戏”或“换妻组织”。[详细]
“换妻广告”换出了什么? “换妻广告”何以能广而告之 老婆换得,老爹是否也换得?
  至少,换出了商家想要的广告的效果,也会换出更多只求效果不计后果的广告来。“广告才出来,当天就有100多人报名,参加活动的有20对夫妻。”“换妻广告”正是通过挑战伦理,将不适合中国土壤的“换妻”引进到广告从而获得广泛关注,只要将“换妻”设置成广告的关键词,要使广告不受关注,都很难。  [详细]     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制作的广告要达到“广而告知”的目的,至少还要经过两次审查。一是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禁止违法广告“出笼”;二是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核实广告内容,自学杜绝问题广告发布。  [详细]

    按照商家的理论,老婆换得,老爹是否也换得?老婆换件衣服就不认识了,那老爹换件衣服岂不是更不认识了?拿“换妻”来炒作,商家够大胆,策划人员够有才,踊跃参与者够新潮。但是,这种挑战人们的伦理底线的东西,公然拿出来腻味人,恐怕不光是“不厚道”吧?  [详细]

 你倡导换妻,我倡导换思想

  广告,有广而告之之意,从网友对此事的强烈反应可以得出,这则广告做到了广而告之的效果,在这个层面上说来是成功的。但是,从网友骂此广告不知羞耻又证明这个广告做的是如此的失败。广告不要只想着产生轰动效应,大众媒介不要只想着自身的商业利益,社会不要忽视每个群体价值观念的转变,做到这些才能在净化社会环境起到相关作用,且净化社会环境不仅是其中某一个环节的职责,而是大家一起的。  [详细]
  首先,提出这个广告创意的人以及其所在公司是胆大且不明智的。广告的着眼点是老夫妻之间存在对对方的“审美疲劳”,但笔者觉得“审美疲劳”这一说法有些许不妥。“审美疲劳”这个词在今天可谓是“火”的不行,它在现代社会的普遍含义是指人们在生活中对任何人或任何事物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厌烦、厌倦或麻木不仁的感觉。  [详细]
  其次,刊登此广告的西安某报纸也算是胆大了一回。在广告中有“参与双方要求身体健康,女性要求身体匀称,身高在155cm到165cm”的字眼,这些字眼使得这一广告看起来更像是“选美”广告。一般的选美广告在报纸上被刊登出来已不算是什么新闻了,但如若把这些当作是换妻广告的条件的话,就做的过分了,换妻本就是颠覆伦理的行为。  [详细]
  最后,笔者还觉得那些报名参加这样一活动人的人们也是胆子够大。他们要承受来自亲人朋友们的“另类”注视,也要谋求配偶的理解,还要去挑战在我国早已存在的家庭价值伦理观念,可谓是不容易的。人们的思想观念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变化的,到目前发展到一个什么样的层次,发展成什么样的结果都是人们难以说清道明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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