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的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顿时,这一策划引发了众人的争议。有些人认为,“换”个老伴回家,真的很不错,这个广告充分利用了语言表述的歧义,巧妙地将“换装”与“换老伴”黏合成临时的同义,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求新求异的审美心理。有些人则认为,“换妻”是法治和伦理的双重沉沦,这样的创举胆大不知羞耻,公众表达虽然还有拓展的空间,市场主体还有弄潮深耕的必要,但国人也有谨言慎行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参与我们的网络调查并登陆37度女人论坛发表自己的看法。 |
![]() |
广告,有广而告之之意,从网友对此事的强烈反应可以得出,这则广告做到了广而告之的效果,在这个层面上说来是成功的。但是,从网友骂此广告不知羞耻又证明这个广告做的是如此的失败。广告不要只想着产生轰动效应,大众媒介不要只想着自身的商业利益,社会不要忽视每个群体价值观念的转变,做到这些才能在净化社会环境起到相关作用,且净化社会环境不仅是其中某一个环节的职责,而是大家一起的。 [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