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话题:招录公务员就应实行“品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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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08-04-17 17:14:04 发表
一夜情定性?法制国家,法律说话,公务员招录事先公开条件,哪个有那么大的权利,后在追加一个!!!!
游客
2008-04-17 17:10:48 发表
过去犯了错就一定要再次犯,难道过去没犯错的人就能保证不犯错.到底是人呀,不是神.关键是人家用具体实际行动改正了,为何还要将人家置于死地!!!!这是道德的表现吗????
游客
2008-04-17 17:07:57 发表
这位教师因诱惑难挡偶然犯下了“一夜情”的错误,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为党纪所不容,被党纪处分在所难免。然而,人不可一辈子不犯错误,对于犯错误的个人来说,可贵的是改正了错误;对于周围的人来说,最为难得的是要有一颗宽容错误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犯错误,但对待别人的错误,我们却少有宽容态度,甚至把一个人的一次错误永远记在心上,让犯错误的人背负上一辈子的包袱。如果个人有这种心态,结果是孤立了犯错误的人;如果是一级组织有了这种狭隘的心态,那么这个犯错误的人就在事业上将会受到莫大的梗阻。这位教师的遭遇就很好地佐证了这一点,因一时冲动的“一夜情”使得他梦断公务员之路。其实,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他并没有犯下违反法律之事,渝中区人事局完全可以对他网开一面。可惜的是,人事局并没有如此正确的心态。
“错误在所难免,宽恕就是神圣”。死死盯住别人的一时的错误而不放,是对个人和组织极不负责的态度。在人才成为第一资源的年代,用人需要正确的导向。因“一夜情”而弃用一个人到底是非与否,法律自会公断,但这种做法反映出的却一种对待错误的错误理念。在错误用人理念的导向下,今天可能因为“一夜情”弃用一个人,明天就有可能因为一个人在改革创新中的一次失误或错误而弃用一个人,这样显然不利于我们的改革创新大业。
错误就是财富,错误使人领悟。这位教师因犯下“一夜情”的错误之后,相信他会在内心里进行深刻的反思,痛改前非,继续前行人生之路。他在后来的工作中一直非常努力,想通过实际行动重塑自己的形象。要不然,他不会发愤考公务员的。要知道如今考公务员的竞争是异常激烈的,这位教师能够以优异成绩入围,说明其能力还是可以的,而且其后他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的事实也证明其现有之德也不错。
给别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实际上是给自己犯错误留条生路。我们不能让人因“一夜情”等一次错误而让人背负一辈子的痛苦。原谅他吧!
游客
2008-04-17 17:07:16 发表
看人三岁看老,太不应该了,如果说他不思悔改,暂且可以其品行有问题.现在已是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的他能这样评价吗.为什么要将别人的历史缺点故意夸大,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这不是伪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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