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江涛
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最近成了“红人”。继河南省鹿邑县22日举行老子公祭大典后,甘肃省临洮县有关方面近日也宣布,计划投资8000万元建造“老子文化园”,并拟于今年5月召开“老子文化节”。(3月25日《人民日报》)
网友李军的一首打油诗,引发网上一片共鸣:第一故乡难争先,想个名目建个园。老子虽非临洮人,却是本地来成仙。相比济宁三百亿,八千多万只等闲。名人抢光钱花净,纳税之人冤不冤?
其实,临洮是老子晚年隐居和“飞升之地”,是老子的“第二故乡”,抢一回又何妨?招人反感,关键是抢的方式不对,初衷不对——花了8000万,整出个“老子文化园”来,还不是想借老子的名声一用,招商引资时打出块“人杰地灵”之招牌?
其实,如果撇清当地政府的功利目的,对那些老祖宗留传下来的东西,凡是能抢的都来抢一抢,倒是炎黄子孙的一份福祉与荣耀。要知道,我们需要传承的不只是一两个历史人物的名字,一两个象征中华文化的符号,而是民族传统文化及其精神内核。
当然,我们抢的方式可以更经济,更理性,更实际,无需大张旗鼓,无需一掷千金,更无需搞这个节那个园的。将有文物价值的老子纪念馆、纪念地以及书法篆刻等好生保护起来,修缮一新,让青少年从中学习和领悟到中华文化之真谛足矣。当地官员在招商引资的时候,也可请客商来“拜访”一回“原汁原味”的老子,效果或许比花8000万建个“老子文化园”要好得多。这样一来,岂止河南、甘肃这两个地方,凡是老子游说与讲学过的,诸如任教地、任职地、游览地等等都不应该闲着。这么说吧,只要可考证老子留下足迹的地方都该来抢一抢。
今天的一抢,是为了明天的永记;今天的一抢,是为了子孙的铭刻。那种为了带来GDP,耗费纳税人血汗的小利之举,只能是一种浅薄的造势,说重一点,是对祖宗的一种侮辱。我们更需要经常性的、无功利的“抢老子”——推及以一种急迫、珍惜的态度,去抢一切老祖宗留下的值得我们挽留、纪念、保护的好东西。否则,等到某个邻国再把咱家箱子角底下的东西拿到联合国去“申遗”,岂不让我们的脸丢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