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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视上打出“创业”广告 废玻璃变废为宝

2008-08-14 01:14:00    凤网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用废玻璃能生产出利润可观的玻璃纤维?由于骗子在多家电视台打出了“创业广告”,26名事主相信了他的话,被骗91万余元。

  记者8月13日获悉,北京市大兴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3年。

  2006年5月底,余某在多家电视台看到一则广告,称某公司利用废玻璃可以生产出玻璃纤维,利润可观。

  2006年6月27日,余某来到位于北恒大厦的该公司,工作人员给余某看了文件,其中包括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第二天,余某又来到位于大兴区西红门的该公司生产基地考察。

  余某相信了对方的话,支付了设备押金等费用。

  可等到产品生产出来后,余某发现,根本没人要。而这时,这家公司已经联系不上了。

  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间,共有26名投资者受骗,涉案金额91万余元。

  2007年4月9日,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被抓获归案。

  警方查明,2005年11月,黄某利用假身份证,设立了公司,而后在电视台进行虚假宣传,诱骗他人签订合同。所谓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是真实的,但实际上,申请根本就没通过。
 

编辑:萧然
稿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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