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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法院半小时调处跨省纠纷

2008-08-07 21:18:26    凤网    网友评论 0 条 点击查看

  (徐琼)2008年7月31日上午9点,原告武汉普天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南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民二庭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双方签定了《定货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一批设备,现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但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55万元。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一大清早从武汉赶到长沙的庭审现场时已经是满头大汗,他向承办法官欧阳兵提出一个请求,因为下午还要赶回武汉处理要事,希望案件能尽快得到解决。承办法官欧阳兵通过了解案情,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对此案件进行调解,她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双方解释法律,讲明道理,并且适当运用策略,告之调解对双方今后继续进行合作的好处,最终原、被告历时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当原告委托代理人拿到调解书时,时间刚好指向9点30分钟。为了让原告委托代理人能尽快赶回武汉,承办法官欧阳兵拿着原告的退费申请单去找主管副院长签字,当得知该主管领导在外开会时,欧阳法官开着自己的私车四处寻找终于找到了该领导签好了退费申请单,原告代理人十分感激,连声称赞:“岳麓法院的法官办事效率真是让人钦佩”。

  岳麓区法院法官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把注重工作效率和坚持司法为民紧密结合,在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成功调解一起跨省纠纷,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编辑:黑子
稿源:凤网/今日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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