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保靖县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用工和违法使用童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女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项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二是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续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三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是否安排未成工从事井下、有毒有害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是否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保靖县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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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凤网/湖南妇女网






